一般索償程序
1. 在獲悉可能提出索償後,在保單上列明的時間之內通知保險公司或我們。
2. 填寫賠償申報表及提交理賠時所需的證明文件。
所需的證明文件
門診病人
醫院 / 醫療單位的單據,註明病人姓名、診斷日期、診斷結果及 / 或治療與收費等;
住院病人
定點醫院 | – 毋須遞交相關文件,所有文件均由保險公司及定點醫院直接往來處理; |
非定點醫院 | – 診斷及治療,包括病人的姓名、住院時間、診斷結果及提供的醫療方法; |
意外類型
人身意外
- 主診醫生簽發 / 填寫的診斷證明書,列明損傷程度和嚴重的狀況,診斷結果及所提供之醫療方法
- 所有醫院 / 醫療單位發出之醫療單據正本
- 警方報告 ( 如相關者 )
意外死亡
- 死亡証
- 法醫官報告
- 法院宣佈被保險人失蹤的證明 ( 如屬失蹤 )
- 警方報告 ( 如相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