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是強制性保險?
僱主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工傷補償保險單,以承擔其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就僱員因工受傷所要負的法律責任。
任何未有按照《僱員補償條例》第40 (1) 條的規定購買僱員補償保險的僱主,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承擔進行建築工程的總承判商,可投購一份以每宗事故計算投保金額不少於 2 億元的保險,以承擔總承判商及其次承判商在《僱員補償條例》及普通法方面的補償責任。工程的總承判商及其次承判商應以書面清楚釐定這方面的相互責任。
按此可進入香港保險業聯會 的網頁,查閱承保工傷補償保險的保險人名單
< 啟豐保險所提供的保險公司均在保險業聯會名單內 >
勞工保險知多點
僱主在投購勞工保險時,應注意甚麼事項?
- 確保保單的保障範圍包括所有僱員,當僱員的數目增加時,應盡快通知保險承保人。
- 向保險承保人就僱員的收入及其工作的職責提供詳盡的聲明。
- 列明僱員的一般工作地點。
- 指明那些僱員須因工往香港以外的地方工作或公幹。
- 謹記保單受保期限,提早辦理續保手續,以免因僱員補償保險中斷而喪失保障和觸犯法例。
- 根據現行僱員補償保單內有關保單賠償限額的條款(e),僱主如不足額申報工資,保險公司或會因此按比例減少償付僱主須補償其受傷僱員的金額,僱主需按比例承擔賠償餘額。
購買勞保時,如何計算薪金收入?
薪金收入包括: 固定薪金, 佣金, 花紅, 超時工作補薪, 津貼等
購買勞保時所需資料
- 公司名稱
- 公司行業性質
- 員工人數
- 員工工作地址
- 職位
- 全年年薪
- 是否需出外地工幹
如何計算勞工保險保費
保費率 x 全年薪金 + Levy10.8% = 全年保費
保險公司會根据你的行業性質,員工工作地址,職位等,而給保費率
Levy = 僱員補償保險徵款(ECIL 5.8%) + 政府徵收恐怖活動附加費(GTFC 3%) + 僱員補償無力償債管理局(ECIIB 2%) = 10.8%
需要注意保險公司可能在保單附上的規限條款
W1 – 不可使用蒸氣、煤氣、水、電力或其它機械動力所發動之製木機器, ”製木機器”一詞將不包括車床、鋸床、鑽孔機、磨砂機、或擺錘及搖擺鋸以外之手提機動手操作之工
W6 – 不可以任何方式送貨
W7 – 不可用手或手推車以外方式送貨
W12 – 僱員只准作室內工作
W17 – 不得作任何涉及豎立、維修及保養工作
W21 – 不得作任何建築或裝修工作
W32 – 不得超越30呎高空作業
W34 – 不得作任何製造過程
W49 – 不承保僱員作任何船舶, 飛機或碼頭等之裝卸工序
W51 – 不得進行拆卸工作
W55 – 不得於建築物以外工作
W71 – 僱員不可受僱於船舶、飛機、船塢、碼頭及貨倉工作
W100 – 不得處理任何重於550磅之用品
W102 – 不得僱用碼頭裝卸工人
CSE – 不得在建築中之地盤範圍內工作
以上規限條款只供參考,所有內容以保險公司發出的保單條款為準
什么情況下僱主需要進行補償?
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僱員可由暫時喪失工作能力(放取工傷病假)的日期起,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按期付款的計算方法如下:
(發生意外時的每月收入 - 在意外後的每月收入)X 4/5
醫療費用
僱主須支付的醫療費的最高金額如下:
- 對僱員每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00元
- 對僱員每天身為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00元
- 對僱員在同一天身為醫院住院病人及非醫院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港幣280元
致命個案的補償金額
- 40歲以下 : 84個月薪金
- 40-56歲以下 :60個月薪金
- 56歲及以上 :36個月薪金
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 40歲以下 :96個月薪金
- 40-56歲以下:72個月薪金
- 56歲及以上:48個月薪金
若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視乎僱員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並參照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按比例計算:
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X永久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
工傷意外的補償責任
僱員若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傷或死亡,即使僱員在意外發生時可能犯錯或疏忽,僱主在一般情況下仍須負起本條例下的補償責任。
僱員如在下列情況下遭遇意外受傷或死亡,則一律被視作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而引致:
- 僱員正以乘客身份乘用由僱主運作或安排的交通工具往返工作地點途中(公共交通工具除外);
- 僱員因工作關係,正在駕駛或操作由僱主安排或提供的交通工具,往返其居所及工作地點的直接途中;
- 在八號或以上颱風訊號或紅色/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僱員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四小時內,以直接路綫由其居所前往其工作地點途中,或在他該日的工作時間終止後四小時內,由其工作地點前往其居所途中;或
- 僱員在僱主許可下,為了其受僱從事的工作,並在與此工作有關的情況下,乘用任何交通工具往返香港與香港以外地方途中,或往返任何香港以外地方與任何其他地方途中。
如何為你僱員進行索償?
索償須知:
如在工作期間遇到工傷意外,應即向僱主報告並往註冊西醫/政府公立醫院治理,取回正本醫生收據及病假紙。
呈報工傷期限:
受傷─意外起14天內
死亡─意外起7天內
僱主支付給受傷者的工傷病假工錢及注意事項:
- 僱主應於每次支付工傷補償款項給受傷者時,應要求受傷者簽收該筆款項。
- 僱主應於正常發薪日將傷者意外時的收入的五分四交給傷者。當收到醫生收據後,僱主應於21天內支付就醫費用給受傷者,每天的醫療費用上限是200元港元。僱主切勿逾期支付,逾期即屬違例。
索償流程:
- 填妥表格2/表格2B後,連同醫生收據正本及病假紙正本交往保險公司。
- 將2套表格2/表格2B正本交往所屬區域的勞工處呈報工傷。
- 若傷者須要複診,亦應將有關醫生收據正本及病假紙正本交往保險公司。
- 傷者痊癒後,可往勞工處做銷假判傷手續。
- 當收到表格五及表格七(如有)後,即交往保險公司處理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