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綜合保險  只需$7,800

           6保障包括勞工保險

全套餐廳店鋪保障, 包括火險, 第三者責任保險, 勞工保險等

保障內容

¨水火全險

¨人身意外保險

¨額外開支保險

¨現金保險

¨公眾責任保險

¨勞工保險

 

包括飲食業種類 :

扒房,  茶館,  小食/熟食店,  外賣店,  西餐廳,  快餐店,  私房菜館,

咖啡茶室,  茶餐廳,  冰室,  樓上cafe,   朱古力/糖果店,  Food Court  

中式包點/點心店,  珍珠奶茶/果汁專門店,  粉麵/米線專門店  

甜品/糖水專門店,  麵包/西餅店,  涼茶/龜苓膏專門店,   粥店,  中菜館

 

假設你餐廳是 : 

餐廳類型:港式茶餐廳

店鋪樓齡:30

店鋪呎數:1000平方呎

營業時間:7:00 – 23:00

索償記錄:沒有

 

我們承保範圍 :

甲項- 店舖設施或財物因火災、盜竊或在意外中受損 (水火險)保障範圍包括存貨、賒賣貨品、電話裝置、電錶、煤氣錶、裝修傢俬、固定裝置、店內/外遮簾及招牌、商用機器等。最高賠償港幣$500,000

1. 現金保險:保障保戶的現金、各種通用貨幣、郵票、支票、匯票、自動郵資蓋印機上的餘數、贈品或代金券及飯票等的損失。

2. 人身意外保險:保障保戶、公司合夥人、董事或僱員(年齡由16歲至65歲為限),在工作期間內由於店舖遭盜竊或意圖盜竊而受傷的賠償。

3.額外開支保險:保障保戶在第一部份甲項下承保之設施或財物在發生意外後導致業務中斷所帶來之額外開支,賠償額可高達港幣$500,000,賠償期不超過十二個月。 (賠償期是損失發生後,使營業額完全恢復所需的時間)

4. 公眾責任保險:保障保戶及其僱員因從事與保戶行業有關的業務時,因疏忽引致意外而需承擔的法律責任,賠償額最高為港幣$10,000,000

乙項- 僱員賠償保險:保障僱員因意外引致的身體損傷,而該意外事故是由於該僱員為僱主履行職務時所引起的;保險公司特根據僱員賠償法例及僱員賠償(修訂)法例及普通法例所規定進行賠償。按香港勞工法例要求,最高賠償額港幣$100,000,000

廚師/侍應/收銀/清潔工人(全職及兼職) - 5人 - 全年總薪金$600,000

每年保費只需$15,000

 以上只屬簡介性質,內容僅供參考,有關保費,承保範圍詳細條款及內容以保險公司發出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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